課堂常規
同學必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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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格遵從實驗室規則 (見附件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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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備課本和文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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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注上課,如遇到問題,可舉手示意發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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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老師交付的功課或預習範圍
實驗室安全守則
一、公用器材使用及整理
1. 需按照排定之編號使用,不可任意使用他組器材,使用完畢必須歸定位。
2. 公用空格櫃使用:可放置課本等上課需要物品,書包及其他不用物品請置於置物櫃,下課後需將 物品全數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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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使用中或使用前公用物品損壞或遺失,必須立刻告知實驗室技術員(鄧光全先生)處理。
二、藥品及儀器設備:
1. 實驗前同學需仔細檢查器材是否短缺,若發現器具與規定不符者,應事先向實驗室技術員領取。
2. 實驗前同學需將所用儀器於事前詳細了解。
3. 特殊儀器或電動天平之測量需得到實驗室技術員的同意,並遵守使用守則及注意事項,儀器一發 現問題要立即作請示,不可自行移動或修理,使用完畢後,將儀器及周邊清理乾淨。
三、實驗室安全與衛生
1. 每一位進行實驗的同學,必須遵循實驗課本、講義及實驗室技術員所指示之安全事項。
2. 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與喧嘩,宜保持安靜與專注。
3. 實驗室周圍附近絕對禁止煙火。
4. 不可攜帶食物、飲料進入實驗室,更不可進食或飲用攜入物品。
5. 嚴禁將藥品、容器或設備等物品私自攜離實驗室。
6. 養成勤洗手的習慣,不論實驗前、後或進行實驗時,尤其有接觸到藥品時。
7. 不可擅離自己實驗區,而置實驗於不顧,尤其是加熱、用火等時刻,更需時時注意。
8. 實驗當中若感覺人不舒服,要報告助教,作適切的處理。
9. 絕不可用口、鼻去嘗、嗅化學藥品,也不可以口就吸量管吸取藥品。
10. 使用熱源時,先確定附近沒有易燃物,尤其是無蓋而任其蒸發之易燃溶劑最為危險。
11. 隨時保持實驗桌之整潔。
12. 使用實驗的人士均須熟悉下列安全配備的位置和使用手則:
(a) 逃生出口、安全門 (學生適用)
(b) 洗眼器:沖洗至少15 分鐘並作跟進 (若有需要時) (實驗室技術員適用)
(c) 滅火器 (實驗室技術員適用)
(d) 滅火沙 (實驗室技術員適用)
(e) 急救箱 (實驗室技術員適用)
13. 不論大、小事故,一定要立刻向助教報告,並填寫事故報告表。
14. 其他:凡能引起安全顧慮之事情,皆在守則的範圍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