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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政策
評估目的
(一)讓教師了解學生學習的進展情況、能力和成績的差異,以便因材施教。
(二)學生知道自己的學習表現,改善學習方法。
評估原則
(一)配合各學習階段的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擬訂評估內容。
(二)進展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互相配合。
(三)每次評估應有明確的目的。
(四)評估的方法多樣化。
(五)評估的分量恰當。
一、評估方式
二、試卷考時
三、等第顯示
A 90-100分 B+ 80-89分 B 70-79分 C 60-69分 D 50-59分 E 40-49分 F 0-39分
習作
(1)目的
習作可以鞏固學生所學,從而提高他們的普通話能力。
(2)擬訂習作的原則
(一) 宜配合各學習階段的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擬訂,使每個練習都有明確的目標,用來鞏固學生某方面的語言能力。
(二) 宜根據學生的程度,設計多元化的應用練習,例如:聽歌填詞、口頭表達、做動作、角色扮演、情境對話等。
(三) 應盡量避免機械式抄寫音標字母,詞語,語音學名詞等。
(3)習作類型
應用練習可以安排在課堂進行,也可以作為課後延伸的學習活動。
(一)聆聽方面:聆聽各類型話語,欣賞錄像節目、聽寫詞語、句子、短文。
(二)說話方面:朗讀課文、情境對話、角色扮演、口頭報告、講故事、看圖說話、依題說話、小組討論、戲劇表演等。
(三)閱讀方面:朗讀、朗誦、視讀、粵普詞彙或句子辨正。
(四)譯寫方面:用漢語拼音標注常用字詞,把漢語拼音譯寫為漢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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